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深财购(2018)27号文】及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圆整(¥19800.00),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支付。 九、公告期限 2021年04月21日至 2021年04月2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 3.供应商质疑 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南山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南府购[2019]5号)(查询网址:http://ns.szzfcg.cn)要求,填写质疑函,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62号 联系方式:13560747601 2.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 联系方式:网上操作咨询:0755-2666288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丹 电 话:0755-23503809 十二、附件 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点此下载 注:以上附件内容包含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招标文件约定可公开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