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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关于信息化教学平台的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各投标供应商:

关于信息化教学平台(编号:BACG2021168370),现对招标公告中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进行以下修改。

原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如对供应商的诚信要求)。

 

修改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上响应投标;

4.投标人应提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和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特此公告,其他不变。

 

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