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QCZB-2024-070
二、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60,000.00元/年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自行到代理机构查看。
五、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项目。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其他组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企业类型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购买。
网上购买:请登录我司官网打开该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报名投标),按报名流程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止。
九、答疑事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00~14 :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十一、采购公告查询:
千诚招标网http://www.qczbdl.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1号
联 系 人:司工
联系方式:0755-29612331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 1 号 A座309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0755-23503809
公司网址:http://www.qczbdl.com
E-mail:2374832334@qq.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
户 名: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755941601310201
发布人: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