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ZB202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沙井街道办深圳市四十周年庆典花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信息商务部分中“企业业绩”更正为:
2 | 企业业绩 | 6 | 评审标准: 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氛围营造或花卉摆(种)或换种服务经验,且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优的(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 每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6分。 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公告查询网址及中标网站截图、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服务评价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出具服务评价证明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必须为合同甲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 |
更正内容: 评标信息商务部分中“生产基地”更正为: |
4 | 生产基地 | 10 | 评审标准: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前,投标人在深圳市自有或租赁生产基地情况: 1、具有由副省级或以上林业局批准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基地400亩及以上得4分,300(含)-400亩及以上得 2分,200(含)-300亩得1分,200亩以下不得分; 2、在满足上述第一项评分的基础上,上述基地的植物经现场检疫合格,具有注册地核发的《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得6分。 证明文件: 须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基地有效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更正日期: 2020年7月28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联系方式:0755-2720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创锦1号A座309室
联系方式:蔡 工0755-23503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 工
电 话:0755-23503809
深圳市千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